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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理信息学院以学生团队导师制为载体,提高育人工作实效

发布者:网站管理员    发布时间:2015-05-24
  

“你申报什么团队导师?”“你打算参加哪个团队?”日前,“学生团队导师制”成为数理信息学院师生聊天的“热词”。为进一步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,构建全员、全程、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格局,充分发挥专任教师在教书育人中的主导作用,在学校全面推进书院制改革的背景下,数理信息学院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,以学生团队导师制为载体,研究出台了《数理信息学院学生团队导师制实施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办法》),积极探索和推进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转型发展。
  《实施办法》对“学生团队导师制”进行了明确定义,指出“学生团队导师制”是指按照学生成长的基本要求与不同发展需要组成若干团队,教师根据自身专长,加入其中一个团队成为导师,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要,加入其中一个团队选择导师。同时规定,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(含实验员)具有申报学生团队导师资格。目前,根据实际情况,学院主要组建了学生考研团队、学科竞赛团队、科技创新团队、实践能力团队、创业就业团队、学业提振团队等六类团队,并明确了导师职责、学生职责、导师的管理与考核等内容。
  为推进学生团队导师制的实施,数理信息学院专门成立了实施领导小组,并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负责学生导师相关政策的制定、监督实施和奖励问责等。各学科组织成立学生团队导师管理工作小组,负责本学科导师配备、日常管理、考核等方面工作。同时,将导师工作考核纳入学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,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工作年度考核、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岗位聘任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  5月19日下午,数理信息学院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,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对《实施办法》进行了详细解读,并就具体工作进行了布置;学院院长表达了学院推进学生团队导师制的决心和力度,强调每个学科、每位老师都要站在专业建设和育人的高度,全力以赴地推进。目前,学院已下发《关于开展学生团队导师申报工作的通知》,并完成了导师申报工作,全院符合申报条件的89名教师申报了学生团队导师,其中有13名教师申报了两个以上的学生团队导师。接下来,学院将公布学生团队及其导师名单,组织全院学生自愿选择导师及团队。数理信息学院将凝全员之心、举全院之力,充分发挥学生团队导师制这一载体的推动作用,适应学校书院制改革,形成学院与书院联动,建立新型师生关系,进一步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,提高育人工作实效。

               (数理信息学院 供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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